新华社北京2月7日电(记者 吕诺)按照药监部门要求,自1月1日起中药饮片企业未通过GMP认证不能生产。虽然目前未通过认证的企业仍占多数,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以一纸禁令打碎了“法不责众”的侥幸。
GMP是指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为加强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04年明白准确地提出:“自2008年1月1日起,所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一定在符合GMP的条件下生产。”近日又发出通知强调:“自2008年1月1日起,未获得药品GMP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一律不可以从事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活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中药饮片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一定要从具有药品GMP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饮片。使用单位从经营企业购进中药饮片的,必须要求经营公司可以提供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证书复印件。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在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购进的未获得药品GMP认证公司制作的中药饮片,能够继续销售使用。凡持有药品GMP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PROC自行炮制生产,且只能生产销售认证范围内的品种。对违反要求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查处。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来得到的,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通过认证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已经能够很好的满足生产和使用需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说,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实行GMP认证,肯定是提高中药饮片生产规范水平、促进中药饮片现代化发展的大趋势。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对药品生产企业将多做减法,该淘汰的坚决淘汰。
GMP认证为何遭到冷遇?一些饮片企业表示,目前国内中药饮片品质衡量准则不统一,通过认证的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优势还无法体现。
颜江瑛说,随国家一系列中药监管规范化措施的实施,具备先发优势的认证企业将面临较好的市场环境和有力的政策支持。